1、定义分辨:
(1)质数定义为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
(2)合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
(3)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2、根据性质分辨:
(1)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2)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
(3)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4)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5)最小的(偶)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
(6)所有大于10的质数中,个位数只有1,3,7,9。
1、定义分辨:
(1)质数定义为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
(2)合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
(3)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2、根据性质分辨:
(1)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2)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
(3)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4)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5)最小的(偶)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
(6)所有大于10的质数中,个位数只有1,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