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形式审查
2、实质审查
3、官方回执时间
4、注册需时
5、注册有效期
6、商标的续展
7、商标异议期限
8、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
9、官方语言
形式审查:商标审查员对商标注册申请先进行形式审查,如果商标申请文件齐备,审查官将向申请人颁发申请日和申请号。若商标申请文件不齐备,申请人必须在提交商标申请之日起的60天内补齐所缺文件。若未在该期限内补齐,在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申请人可获30天的延期。上述期限内仍未补齐文件的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实质审查:如果通过形式审查的商标注册申请经官方实质审查后被驳回,官方将书名通知申请人或申请人在菲律宾的商标代理人,并阐明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驳回通知之日起的40天内可向菲律宾商标局提交复审。
官方回执时间:1-2周
注册需时:6-12个月
注册有效期:20年,自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的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20年。续展的申请可以在期满前6个月内提出,也可在期满后3个月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罚金。
商标异议期限:30天
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5年
官方语言:以他加禄语为基础的菲律宾语/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