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七级残疾军人抚恤标准是:因战七级残疾军人:15270元/年,因公七级残疾军人:13980元/年。这是依据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在今年7月27日,颁布的《8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规定的。
2、从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
3、“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