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2、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3、借款时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
4、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5、表述清楚
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来往而结算的一种结算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的”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等。
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借款时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表述清楚: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