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货件价值若在RMB 5000以下,则可以按照中国海关C类申报,货样广告品、数量合理不涉及出口监管条件。出口相关货件需要提供正常的运单、发票、装箱单等。
2、出口货件价值若在RMB 5000以上,属正式报关货物(D类),则需提供全套出口报关单据。若属于医疗器械范畴,生产企业为出口方,则需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出口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产品合格证;若贸易公司为出口方,则需提供经营单位在市级人民政府食药监部门的备案证明、供货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合格证明等,及其他海关所要求提供的资料。
1、出口货件价值若在RMB 5000以下,则可以按照中国海关C类申报,货样广告品、数量合理不涉及出口监管条件。出口相关货件需要提供正常的运单、发票、装箱单等。
2、出口货件价值若在RMB 5000以上,属正式报关货物(D类),则需提供全套出口报关单据。若属于医疗器械范畴,生产企业为出口方,则需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出口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产品合格证;若贸易公司为出口方,则需提供经营单位在市级人民政府食药监部门的备案证明、供货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合格证明等,及其他海关所要求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