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2、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建筑设计(知识);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经济、施工及设计业务管理;建筑方案设计(作图);建筑技术设计(作图);场地设计(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