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络空间是人类共同的活动空间,网络空间前途命运应由世界各国共同掌握。各国应该加强沟通、扩大共识、深化合作,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2、网络主权原则。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国家主权的重要内容。网络自由与网络主权并不矛盾,必须坚决反对网络霸权国家借口网络自由损害他国网络主权。实践证明,只有在网络主权原则基础上,网络自由才能得到切实保障。
3、权利平等原则。各主权国家平等参与网络空间国际治理,非国家行为体与国家行为体公平参与全球网络空间的国际秩序和规则建设。各国在利用互联网发展自身、保障安全方面是平等的,不能凭借技术优势和资源垄断剥夺或限制其他国家的网络权利,不能让互联网成为霸权争斗的新舞台、各国角力的新战场。
4、多元共治原则。网络空间治理需要协调多重利益,鼓励政府、国际组织、互联网企业、技术社群、民间机构、公民个人等多元主体参与网络空间治理,打造多元一体的“互联网+全球治理”新格局。
5、合作普惠原则。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离不开世界各国加强各领域合作,国际社会只有携起手来才能应对互联网时代的共同挑战。在合作基础上,互联网发展成果应该由各国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