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本人填写一式二份)。
2、《申报教师资格者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国家正式干部职工由其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者人事档案挂靠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填写;非国家正式干部职工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人民政府负责填写;2004年高、中等学校毕业生由其毕业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填写)。
3、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
4、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片一寸8张和二寸4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以及教育学和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已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等证》以及相应层次教育学和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书的申报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