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项目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项目管理工作1年以上。
(二)助理项目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项目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助理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助理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助理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取得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三)项目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任项目管理领导2年以上,经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研究生学历,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担任项目管理领导1年以上,能够管理一般复杂项目,经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四)高级项目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管理领导工作1年以上,负责过2~4项以上复杂项目管理工作,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管理领导工作3年以上,负责过3~5项大型复杂项目管理工作,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